网站首页 本科教学 实验教学 正文
本科教学
专业介绍 教学建设 教学成果 教务通知 实践教学 实验教学 创新创业 教研活动 教学督导 精彩瞬间 教学荣誉

免费观看B站刺激战场2023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2024-11-14

纲手被 c 黄扒衣服91校发〔2023〕23号附件


免费观看B站刺激战场2023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提到的高校实验室,是指隶属于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践、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办法中“实验”一词是实验室内一切活动的统称。

第三条  高校实验室建设和使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实验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条 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体制。保障实验室安全,创建安全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学校、各教学单位、实验室三级管理。

第六条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验室安全工作遵循单位负责,全员参与,落实安全责任。

第七条 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由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牵头部门为国有资产管理处,责任单位为教务处、科技处(高新技术研究院)、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是体系化管理业务之一,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须承担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第八条 各教学单位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教学单位安全责任制。各教学单位要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个人。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分管实验室安全的院领导、实验室安全主管、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员等共同组成实验室安全工作队伍。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安全的院领导协助主要领导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安全主管组织监管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

第九条  各教学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组织、协调、检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等制度。与所属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二级安全责任书。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院决策研究事项。

(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实验室安全准入和应急演练。

(四)组织开展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调整,实验项目、各类研究选题,实验室设备购置等申请确立前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五)组织实施本单位实验室风险分级分类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危险源分布清单,做好实验室信息牌建设,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六)负责建立完善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完整保留工作痕迹。

(七)组织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年度报告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强化责任落实和管理监督

(八)负责管控重点风险部位、重大危险源,按要求张贴相关安全制度,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确保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

到位、有效。

(九)建立重点风险部位、重大危险源分布档案和数据库,

明确每一部位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掌握管控动态。

(十)涉及重要危险源的院系,负责设置有学分的实验室安全课程或将安全准入教育培训纳入培养环节。

(十一)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保密管理以及环保等相关工作。

第十条  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员是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应设实验室安全员。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员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和完善本实验室安全内控制度(包括安全信息警示、实验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实验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实验室应急预案、值日等制度),完善本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

(二)做好本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人员准入工作。

(三)做好安全风险评估的具体实施和核实。

(四)建立并详细记录本实验室内的危险物品动态管理台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做好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气瓶等采购计划、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申报等工作。

(五)结合最新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开展本实验室日常安全自查,并积极配合学校及所在单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和整改安全隐患。

(六)实验室负责人应与进入实验室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

(七)负责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全程指导实验操作。

第三章  条件保障

第十一条  学校每年有实验室安全常规经费预算以及专项经费投入实验室安全工作。学院在部门经费预算中分配相应的比例投入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各教学单位应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在保障实验室安全的前提下,从事研究工作。

第十二条  加强队伍建设,有充足的人力保障。

(一)学院根据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配备专、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专业安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素质和能力,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学校和各教学单位分别设立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队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各级主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岗一年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  实验室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论证,应充分考虑其设施设备的安全和环保要求,并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估,项目验收时同步进行安全验收。凡不符合安全技术和环保要求的实验室应当限期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  实验室应布局合理、整洁有序、通道畅通、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器材齐备。实验室内部、走廊、楼梯等位置应当安装明显的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危险标识或安全警示标志。实验室重点风险部位应处于24小时安保监控状态。

第十五条  各教学单位必须加强仪器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建设与维护,确保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环境安全良好。事关实验室安全的仪器和设施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发现隐患必须及时进行排险处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  实验室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各教学单位是隐患整改的牵头部门。若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实验工作,向所在单位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报告,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第十七条  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实验室人员应第一时间按实验室信息牌的联系方式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所在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同时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延报,并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及追责处理。

第五章  责任与追究

第十八条  构成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事件的行为包括:

(一)存在违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转让或处置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包括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爆炸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在内的管制类化学品)、特种设备、放射性同位素及核材料、射线装置、危险废物等,或未采取必要的措施导致被盗或遗失,或发生上述情况未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二)发现安全隐患,或接到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未经许可擅自启用被封实验室或实验设施设备。

(三)存在未落实实验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室准入制度、项目安全审核制度等情况。

(四)存在实验室未制定必要的操作规程、必要的应急预案等情况。

(五)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未积极采取处置措施、迟报瞒报谎报漏报、人为破坏事故现场等。

(六)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

第十九条  上述行为第(三)(四)(五)项,未造成任何人员伤害的,依据责任人身份,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原则上可向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提议对相关人员进行当年考核不合格处理;存在上述行为其他项,按国家法律法规,由当地有关人民政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行。辐射安全、管制化学品安全、危险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六章  奖惩机制

第二十一条  学校、学院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学校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实验室给予表彰。学院对实验室安全管理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年终奖励性绩效发放中给予奖励。对未按规定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安全文化

第二十二条  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学校和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开展安全宣传、经验交流等活动,建设有特色的安全文化。

第二十三条  各教学单位应每年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组织完成安全培训测试,并记录存档。

第二十四条  实验室应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并记录存档。

第八章    

第二十五条 各教学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相应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免费观看B站刺激战场2023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综发〔2018〕35号)同时废止。


附:1.免费观看B站刺激战场2023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细则

2.免费观看B站刺激战场2023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细则

3.免费观看B站刺激战场2023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免费观看B站刺激战场2023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实现对实验室风险的精准管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是依据危险源特性以及导致危险的严重程度进行精准化安全管理。安全分级认定是在合法、合规应用危险源的前提下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实验室。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按照所涉及的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实验场所安全分类和风险等级的认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各教学单位各类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工作,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异化管理。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实验场所的危险源使用及存放情况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进行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

第六条  各教学单位及时向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报送实验室危险源台账,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根据实验室危险源特性及导致危险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分类认定。

第三章  分类管理

第七条  实验场所涉及的危险源特性是实验室安全分类的主要依据。根据学校的学科门类、专业设置,分为化学类、机电类(含特种设备)、辐射类和其他类等。

第八条  涉及化学品安全、实验气体安全的实验场所归属为化学类实验室。主要危险源:具有毒害性、易燃易爆性、腐蚀性等属性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管制类化学品,实验气体存放与使用,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管理重点是管制类化学品、实验气体及危险废物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九条 涉及机械、电气、高温、高压等设备及仪器仪表、特种设备等的实验场所归属为机电类实验室。主要危险源:仪器设备自身偶发或频发故障,粉尘加工带来的危害和特种设备。管理重点是场所安全是否符合要求,资质是否齐全,防护用具、用品是否完备,设备操作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  辐射类实验室是指实验过程中较多涉及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射线装置等实验室,主要伤害是辐射作用到人体造成人的辐射损伤等。管理重点是安全资质是否齐全,防护用具、用品是否完备,实验过程是否依法依规开展,辐射源是否做好日常检查和年度评估,实验人员是否做好定期体检和个人剂量监测。

第十一条  未涉及上述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均归属为其他类实验室。主要危险源为实验场所环境、卫生与日常管理及用电用水基础安全等。

第十二条  实验室内含多种类别的,按危险等级较高者进行分类认定。各类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地方)及学校相关法规制度要求,履行各类安全审验和报批程序,实施危险源安全分类管理。

第四章  分级管理

第十三条  根据实验室使用或存放危险源的危险程度进行安全风险分级,分为一级(高危险等级)、二级(较高危险等级)、三级(中危险等级)、四级(一般危险等级)4个等级。

第十四条  安全风险等级认定:

(一)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涉及使用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暂存间以及容易产生粉尘浓度较高的场所;其中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实验室未按管制标准储存,按违规行为追究责任,不计入安全风险等级认定。

(二)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涉及使用或存放其他危险化学品、非标自制设备、管式炉等加热炉、简单压力容器、适量惰性气瓶、单独存放的助燃性气瓶、大功率充放电装置、高电压设备等。

(三)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涉及带有防护设施的机械加工装置、工业机器人、工业自动化设备、电气设备、冰箱、烘箱等。

(四)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未列入以上三类的其他实验室。

第十五条 重要危险源,即有毒有害(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化学品、危险(易燃、易爆、有毒、窒息、高压等)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

第十六条 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

(一)实验室安全信息门牌上必须标明危险级别。

(二)实验室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各教学单位必须掌握最精准的实验室台账,并每年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备案。

(三)实验室必须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定期对在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规范及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第五章  检查监督

第十七条 依据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和危险源分类进行检查,检查要求如下:

(一)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要有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日志,各教学单位安全主管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各教学单位安全检查次数每两周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巡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

(二)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要有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日志,各教学单位安全主管每两周检查不少于1次,各教学单位安全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巡查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

(三)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要有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日志,各教学单位安全主管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各教学单位安全检查次数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学校不定期开展安全巡查。

(四)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要有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日志,各教学单位安全主管每两个月检查不少于1次,各教学单位安全检查次数每学期不少于1次,学校不定期开展安全巡查。

第十八条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巡查,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所在单位检查。

第六章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免费观看B站刺激战场2023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纲手被 c 黄扒衣服91国资发〔2022〕2号附件3)同时废止。


2


免费观看B站刺激战场2023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建设与使用,从源头管控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确保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免费观看B站刺激战场2023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实施范围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新建、改建、扩建、调整)。

(二)实验室设备购置。

(三)新增实验项目、新增风险的现有实验项目、研究选题中实验项目设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是学校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指导和决策机构,对学校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审定。

第四条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制度执行与结果使用。

第五条  凡申报项目涉及在校内完成实验环节的,项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做好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督促与检查。

第六条  国有资产管理处、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是实验室用房分配管理部门,须将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实验室用房分配的前置依据。

第七条  各教学单位是本单位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向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提交评估报告,履行审核备案程序。

第八条  实验室负责人(实验项目负责人、本科实验教学指导教师)是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根据学校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第三章  评估内容

第九条  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实验室或实验项目所涉及危险源种类、特性及可能导致(引发)的风险。

(二)实验场所条件、设施设备、技术及管理人员的满足与符合情况。

(三)防护用品配备、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四)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方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事项的准备情况。

第十条  安全风险评估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瞒报重大危险源或篡改项目方案和实验流程。

第四章  评估程序

第十一条  评估时间安排

(一)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和调整项目在编制建设方案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二)本科生培养方案中涉及的实验项目在制定教学大纲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创新训练计划涉及的实验项目在项目申报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毕业设计(论文)涉及的实验项目在开题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三)各职能部门扶持的科研项目中涉及的实验项目在学校选拔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四)横向科研项目中涉及的实验项目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五)非在本校开展的实验项目可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十二条  实验室建设评估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教学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审定。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情况,教学单位可聘请行业专家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前开展专业风险评估。

(二)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项目,所在教学单位、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共同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

第十三条  实验室设备购置评估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设备购置安全风险评估表,教学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审议。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情况,教学单位可聘请行业专家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前开展专业风险评估。

(二)所在教学单位在设备购置完成,可正常使用后,完成设备验收流程,并按学校有关规定重新进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其中,集中采购形式,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验收申请;分散采购形式,由各教学单位自行验收。

第十四条  实验项目评估流程

项目负责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教学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审议。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情况,教学单位可聘请行业专家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前开展专业风险评估。

第十五条 对于涉及或使用重要危险源实验室建设、实验室设备购置和实验项目新增、设计的安全风险评估,经所在单位审批通过后报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备案。其他安全风险评估,所在单位自行留存备查。

第五章  结果使用

第十六条  通过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验室,方可进行用房分配、实验室建设改造;通过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验项目,方可开展实验。

第十七条  未通过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应根据评估意见进行整改与完善,直至评估通过后,方可进行建设与开展实验。

第十八条  项目方案或工艺流程如有重大调整或原先评估时未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项目负责人需按照流程重新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主动采取有效管控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我校进行未经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验室进行实验室建设和开展实验。

第六章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3


免费观看B站刺激战场2023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实验室安全事故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灾害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免费观看B站刺激战场2023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安全防护,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把握先机,快速应对。对学校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各教学单位要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到位,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当需要外部力量救援时,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四)预防为主,防救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预防工作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预警、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救援物资和技术力量储备及应急演练等工作。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全校范围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件。

第二章  危险源分析

第四条 危险目标确定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危险源、安全隐患识别排查,按照分级分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内容,确定危险目标。

第五条  危险源分析

学校涉及的危险源包含危险化学品、气瓶等压力容器、辐射安全、特种设备等,其中,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具有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一定危害性。

第六条  危险目标分布

涉及危险源主要有材料与冶金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矿业工程学院、理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等单位。

第七条  危险风险分析

危险源涉及申领、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多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类型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灼伤、 窒息、泄露、环境污染、失窃、丢失等。

第三章  事件分级

第八条  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依次分为特别重大事件(级)、重大事件(级)、较大事件(级)和一般事件(级)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级)

1.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丢失或被盗。

2.对所在校区以外的人员生命健康、社会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

3.危险源引发的致5人以上受伤害或有人员死亡的各类事件。

4.危险源引发的不可控火灾事件。

(二)重大事件(级)

1.除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以外的其它危险化学品的丢失或被盗。

2.对所在校区其它单位的人员生命健康、社会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

3.危险源引发的导致人员受到较重伤害的各类事件。

(三)较大事件(级)

1.不会对所在校区其它单位人员生命健康、社会环境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

2.危险源引发的导致个别人员较轻伤害的各类事件。

(四)一般事件(级)

1.限于事发单位内、无扩大趋势,不会对周边环境和人员健康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

2.危险源引发的初期或小范围内可控的火灾事件;

3.危险源引发的其它各类事件,但未造成人员伤害。

第四章  应急处置的组织与职责

第九条  应急处置的组织

(一)级事件应急处置

发生级事件,由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启动《免费观看B站刺激战场2023应对突发事件总预案》,对事件进行处置。

(二)级事件应急处置

发生级事件,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该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分工,承担相应的救援处置任务。负责做好事件的调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并及时向学校报送信息。

(三)级事件应急处置

发生级事件,由涉及事件的校内教学单位统一领导和指挥该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态

发展,组织开展现场封控、保护和救援行动,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条  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

根据事故的等级和实际情况,可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召集校内安全领域专家(必要时可召集校外的相关专家)成立应急处置专家组,主要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测、预警和处置中的咨询工作,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等。

第五章  预测和预警

第十一条  危险源监控

各涉及危险源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风险分析,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件的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国有资产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加强安全监管和巡查工作。

第十二条  预警行动

各级应急处置组织确认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情况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件发生;当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支持并按照本预案规定进行预警等级的发布。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第六章  应急流程

第十三条  报告流程

事发单位一旦预测可能或已经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根据本预案判定事件等级,并及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件类型与现场情况。

(一)级事件须报告实验室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政办公室、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等主管部门负责人。

(二)级须报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国有资产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等主管部门负责人。

(三)级事件由事发教学单位自行处置。

出现人员伤害时,需同时报告校医院,请求支援。特别紧急的情况可先越级报告,或根据人员受伤、火警等情况分别拨打120急救电话、119火警电话。

第十四条  响应流程

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应急处置组织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迅速采取前期应急处置措施,封锁现场,疏散人员,积极救治受伤人员,控制事态发展。

第七章  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  基本任务

(一)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造成事件的危险源(灭火、切

断毒源等),防止事件继续扩展,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二)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事件危害。

(三)引导人员撤离。组织撤离时应指导人员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四)做好现场洗消。对现场残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减轻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第十六条  处置方案中实验室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类型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灼伤、窒息、泄露、环境污染、失窃、丢失。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应根据各自危险源的种类、危害特性等分别负责组织制定现场处置预案,并保障其切实可行。

(一)现场处置要点

1.丢失或被盗事件处置要点

确定丢失或被盗的位置;确定丢失或被盗物质的类别、特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爆炸性、易燃性等);确定丢失或被盗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危害性;确定主要的控制措施;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2.火灾事件处置要点

确定火灾发生位置;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确定所需的应急救援处置专家类别;确定火灾发生区域的周边环境;确定周围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确定火灾扑救方法;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影响(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确定对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

疏散、医疗救护等);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等)。

3.爆炸事件处置要点

确定爆炸地点;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确定所需的爆炸应急处置专家类别;确定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确定周围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火灾、二次爆炸等),及其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4.中毒事件处置要点

确定引起中毒的物质类别(剧毒性、腐蚀性等);确定所需的中毒应急处置专家类别;确定中毒地点的周围环境;确定是否已有有毒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等场所;确定气象信息;确定中毒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主要控制措施(中和、解毒等措施);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卫生部门等)。

5.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件处置要点

确定泄漏源的位置;确定发生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

爆或有毒物质);确定所需的泄漏应急处置专家类别;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确定周围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以及泄漏扩散趋势预测;确定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确定气象信息;确定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确定对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二)联系电话

安全保卫处:5928110

校医院:5929221

火警:119

急救电话:120

报警电话:110

第十七条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实验室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特点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应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第十八条  师生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实验室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特点,组织和指导师生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自我保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指挥机构、疏散组织、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师生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第十九条  应急结束

事件现场得以控制,并消除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件的隐患后,分级发布应急结束指令。经公安、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确认许可后,级应急结束指令分别由对应的各级应急处置组织发布。

第八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条  各危险源涉及单位负责配备本单位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培训、演练;校内应急处理联系电话应保证畅通有效;校内各使用、存放、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根据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等因素,做好经费保障,配备应急救援装备、

物资并定期检查,保证可用。

第九章  后期处置

第二十一条  善后处理

各级应急处置组织应妥善处理相应善后工作。善后工作主要包括事件中伤亡人员的补助、补偿、抚恤和相应的心理干预及司法援助,紧急调拨物资的处理和补偿,环境污染清理,有关教学、科研、生活等设施的恢复重建,有关单位和个人向保险机构的理赔等。

第二十二条  调查评估

事件平息后,相关职能部门、事发单位应配合政府部门或学校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善后工作等做出调查评估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材料,向学校报告,交安全保卫处归档。

第十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参加执行本预案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禁支持或参与任何不利于事态处理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实行问责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实验室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在处置实验室安全事故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根据其性质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第二十五条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9 免费观看B站刺激战场2023工商管理学院